一、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创新能力提升、航空电子产业倍增、无人机腾飞、卫星导航应用、航空航天材料产业发展、精密制造技术及装备突破、微小卫星产业壮大、航天技术及应用、通用航空现代服务拓展、航空航天体育娱乐培育、产业集群建设、功能空间布局优化等重点工程领域。
项目建设对实现我市航空航天产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关键性推动作用。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府〔2013〕118号)。
(二)《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府〔2013〕122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根据年度资金计划和评审结果确定。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1:1的比例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助,其中:50%作为股权投资,50%作为直接补贴。股权投资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
资助方式:股权资助。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财政资金按照“同股同价、共同进退”的方式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项目退出时机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判断。退出时机成熟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项目符合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项目在深圳实施,对实现我市航空航天产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和关键性推动作用。
(四)申请人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人员、场地、设施和资金等主要条件保障。
(五)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在市政府多个部门申请资助;已获得市级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六)已获得财政资金资助的申请人,到期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申请本扶持计划资助。
(七)申请人守法运营,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时上报统计数据。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后附提纲要求撰写)。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验原件)。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六)税务部门开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或通过审查的社团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八)项目用地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场地租赁证明。
(九)可选择提供知识产权证、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有关批复文件、合作协议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专项资金系统http://www.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
七、申请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受理时间:常年受理。
(一)咨询电话:82107324,82108715。
(二)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八、申请决定机关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新兴高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九、办理流程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指南――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向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股权代持机构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开展项目路演――股权投资机构开展尽职调查、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等工作――市经贸信息委核编股权资助计划――上报市新兴高技术产业联席会议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资助资金。
十、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批准文件。
有效期限:申请企业应当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到市财政委员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十一、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年审或年检
无。
十四、其它
(一)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二)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为“不诚信企业”,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