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
二、设定依据
《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
《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
《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支持数量: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iF产品设计奖、Reddot产品设计奖每项奖励5万元;获得iF和Reddot其它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概念设计奖等)、IDEA奖、GMARK奖 、PlusX、省长杯奖每项奖励2万元。
资助方式:总额控制、自愿申报、社会公示、政府决策。
四、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及其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独立法人企业及依法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其它单位。
(二)2015年5月11日以来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知名工业设计奖指iF设计奖、Reddot、IDEA、GMARK、PlusX、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省长杯)。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填报申请书并上传有关资料,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
(二)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验原件);
(三)获奖作品照片及说明(主要介绍设计理念、用途、功能,先导性、创新性、实用性、环保性、经济社会效益);
(四)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验原件);
(五)国税和地税部门出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验原件);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七)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3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业务受理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6年3月7日至10月14日18: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3月9日至10月20日17:30(工作日)。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8号窗口。
咨询电话:88102247、88128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