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国家2015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的预通知

来源:本站日期:2015-04-07浏览:423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拟于近期组织实施2015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根据专项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信息网络产品产业化

  1.云计算及宽带网络。重点包括高性能路由器、安全可靠服务器、海量信息存储系统、支持SDN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高性能交换机。

  2.物联网。重点包括8英寸CMOS和MEMS传感器、智能光电传感器。

  (二)电子制造基础产业

  1.电力电子。重点包括IGBT器件模块能力提升及规模应用,基于SiC、GaN等材料的第三代半导体器件产业化和应用。

  2.光电子器件。重点包括光纤预制棒、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品产业化。

  3.新型平板显示产业链配套。重点包括玻璃基板、增亮膜、光刻胶、OLED蒸镀工艺单元设备部件、自动化移载系统等关键材料和设备。

  (三)高世代面板生产线重大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必须符合专项支持领域。

  (二)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提前做好核准或备案。

  (三)项目所采用工艺技术先进可靠,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四)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环保等要求。

  (五)项目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法律法规。

  (六)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

  三、申报说明

  (一)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申报准备,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节能、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待收到正式通知后我委将及时对外予以公布,请留意我委网站。

  (二)国家拟印发的正式文件要求4月20日前完成上报,请有申报意愿的项目单位抓紧准备申报资料,并于4月13日前将《项目信息预采集表》发送至邮箱gjsc@szpb.gov.cn并抄送15002098098@163.com。

  (三)咨询电话:82107450。

  特此通知。

  附件:

  1、资金申请报告参考格式

  2、项目信息预采集表

  注:请申报单位提前在市、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咨询电话:82105842,82105843)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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