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电子字〔2015〕22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关于做好2015年(第29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工运行函〔2015〕34号,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2015年(第29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2015年(第29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基本情况表》和《2015年(第29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主要指标表》(见附件2),并提供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于4月10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与光盘电子版报送我委电子信息处(地址:市民中心C3118室),我委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再行上报工信部。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做好2015年(第29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发布相关工作的通知(工运行函〔2015〕34号)
2. 2015年(第29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主要指标表
(联系人:杨志君,电话:82101942,邮箱:yangzj@szjmxxw.gov.cn)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