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强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力引进技术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我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产学研科技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现将申报2015年宝安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类型
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共15类,分为:(1)研发机构引进、(2)国家、省、市级创新科研团队配套、(3)企业研发机构建设、(4)国家创新机构奖励、(5)国家创新机构分支建设、(6)省/市创新机构配套、(7)产业技术创新联盟、(8)重点实验室建设、(9)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10)公共测试平台建设、(11)公共科技信息平台建设、(12)开放性研究开发基地建设、(13)科技创新平台创新能力提升、(14)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15)产学研科技合作。
二、申报条件
1、宝安区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不同类型的申请条件有所区别,详见附表。
2、以往承担的区科技计划到期应验收的项目已通过验收。
三、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登录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网站(http://www.bast.gov.cn),在线填报相应的申请书。
2、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所需的申请材料有所不同,请按申请书的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3、请将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按A4规格装订成册,并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
四、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5月8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 8日。
五、申报受理方式
申报方式为窗口受理,集中处理。
受理窗口: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行政服务大厅13号窗口
窗口咨询电话:区政务办 88886789 监督评估科 29998348
业务咨询电话:创新促进科 29998349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二○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