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4年第二批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变更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文件
(一)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领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二)受理回执原件(如遗失,须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注明);
(三)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二、领证地点
市民中心C区西门C1080A。
三、领证时间
2014年11月26日—12月12日。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4年第二批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4年11月25日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