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于2017年3月6日发布通知,在5月31日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国高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都要填报(发证年份为2014、2015、2016)。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针对大家在填报中遇到的一些问题,我们高新协会整理了一些常见的操作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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